根据省人社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22〕1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有关事项的函》(闽人社办〔2024〕42号)及《泉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泉人社文〔2022〕148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对提出经办业务申请的银行、担保机构和保险公司进行审核,现将审核结果(详见附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自然日(2024年 8月5日至2024年 8月9日),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我局将及时受理。
监督电话:0595-22273049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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