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4年自治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科技行动计划、科技特派员科技创业行动计划、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少数民族科技人员特殊培养计划、资源共享平台建设计划、天山创新团队计划、科技援疆计划已完成项目受理、形式审查、项目初评、科技计划管理委员会审议、项目实施方案论证等立项环节。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新科规〔2019〕1号)的要求,现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3年8月8日至8月14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拟立项项目的承担(依托)单位、项目负责人等内容存在异议的,均可向自治区科技厅科技资源统筹处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科技资源统筹处:0991-3836149
诚信监督电话:0991-3652231
机关纪委:0991-3838558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科学一街353号
邮政编码:830011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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