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市化工聚集区安全绿色发展水平,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天津市化工园区认定评分标准(2022年版)》及相关规范标准,经园区自评、区级初审、市级专家评审、市相关部门确定,拟认定“南港工业区、大港石化产业园区”为化工园区。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3日。欢迎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宝贵意见,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反馈我局,并请附联系人与联系方式以便沟通。
2022年12月19日
(联系电话:022-83607455;传真电话:022-23313526;
电子邮箱:zhengtianlong@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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