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和《关于做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事后核查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川经信软信〔2022〕60号)文件要求,经相关市(州)经信主管部门初核,现场抽查和专家审核,现将核查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经济和信息化厅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8月8日—8月14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此次核查结果持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工作单位、职务、联系地址及电话等,并签署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邮编:610015)
联系电话:028-86263867(经济和信息化厅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8月8日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