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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市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8日 13:31:05 发布部门:南通市人民政府 收藏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南通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市实施方案(2024—2026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通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市实施方案(2024—2026年)

  2024年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南通市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为全面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市(以下简称示范城市)建设,根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江苏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全力打造长三角北翼知识产权创造活力区、保护示范区、运用先行区,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南通新实践集智聚力。到2026年底,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发展主要指标保持全国前列,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贡献度显著提高,建成全国一流的知识产权强市。全市有效发明专利量达7.8万件,有效注册商标数达28万件,每百户企业注册商标拥有量62件以上,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32件以上,著作权年登记量达6万件,知识产权转让、许可数量年均增幅10%以上,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7%,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9%,新增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构1个、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1个、知识产权贯标企业1000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超200亿元。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顶层设计,强化统筹推进

  1.加强工作统筹。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列入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评价等考评体系,压实工作责任。将示范城市建设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定期会商、督查通报等工作机制,及时研究推进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完善政策体系。深入实施江苏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出台南通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迭代升级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与产业、科技、金融、人才等政策协调配合,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和兑付力度,为各类创新主体提供全方位政策支撑。〔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金融办、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人行南通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南通监管分局〕

  3.推进示范培育。坚持“因地制宜建强县、聚焦产业建园区”思路,打造一批知识产权布局合理、特色产业优势明显、引领示范作用突出的知识产权县(市、区)和园区,培育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4家、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3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二)支持全面创新,激发创造活力

  4.突出创新主体培育。深入推进专利培育“滴灌计划”,为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等重点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精准服务,培育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150家。全面推进企业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组织企业开展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完善知识产权与专利协同机制,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效能和创新水平。加强知识产权产出统计监测分析,坚决遏制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5.加强高价值专利培育。深入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支持企业、高校院所申报省级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建设市级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价值专利和专利组合。支持企业、科研院所等共同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强关键核心技术专利审查支撑,大力促进专利转化运用。鼓励企业申请国外专利、参与国际技术标准制定,利用国际商标注册马德里体系、工业品外观设计海牙体系等申请途径,加强知识产权海外布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6.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积极推进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建设,打造优势产业集群“品牌矩阵”。巩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建设成果,持续举办“张謇杯”中国国际家纺产品设计大赛、中国(川姜)家纺画稿交易会,加快打造“南通家纺”区域公共品牌,提升世界级家纺品牌集群影响力。培育打造一批南通“老字号”特色街区,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加强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开展“通乡优品”推介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版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三)强化法治保障,凝聚保护合力

  7.严格司法保护。推动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充分履职、融合发展,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实行全链条要素式审判,提升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效能。完善知识产权行刑双向衔接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审判标准统一,加强案件移送、线索通报、证据采信、纠纷调处等环节协作联动。〔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南通海关〕

  8.提升执法效能。深入开展“昆仑”“铁拳”“蓝天”“剑网”“龙腾”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老字号、植物新品种等重点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扎实推进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深入实施商业秘密“保险箱计划”。完善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加强重点商标、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高效运行企业打假维权中心,为企业提供“订单式”打假护航。推广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企业联系点制度,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服务。〔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版权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南通海关〕

  9.强化协同保护。持续完善“1+2+N”协同保护体系,加快推进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审领域扩容、通州家纺快维中心载体功能提档升级、海安家具快维中心建成运行,为各类创新主体提供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服务。依托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健全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体系,织密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加强沪苏通三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协作共建,深化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保护检察协作和纺织产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健全跨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协作联动机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外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10.完善共治格局。加强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推进“正版正货”示范建设,提升实体市场、商贸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能力。深化“区块链+公证”电子存证平台应用,探索形成“全周期”公正法律服务产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管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工作效能。〔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四)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转化运用

  11.完善知识产权转化机制。梳理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促进高校、科研机构专利加速向中小企业转移转化。推动高校、科研机构加快实施以产业化前景分析为核心的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建立单位、科研人员和技术转移机构等权利义务对等的知识产权收益分配机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12.推进知识产权强链增效。围绕构建“616”现代产业体系,统筹推进传统产业焕新、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三大工程,建设船舶海工、高端纺织等一批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推进专利链与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建设更多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加强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监测,培育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支持产业链龙头企业、高校院所等联合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构建共性关键技术专利池。〔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13.强化知识产权金融支持。持续打造“通知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品牌,优化知识产权质物处置模式,扩大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线上无纸化办理试点范围,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保险、信用担保等金融产品创新,持续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受惠面。〔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人行南通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南通监管分局〕

  (五)聚力便民助企,优化服务供给

  14.强化知识产权数字赋能。统筹知识产权数据信息多部门、跨场景互联互通,提升知识产权数字化治理能力。优化南通市“知慧通”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平台功能,全面推广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集成服务,实现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一窗通办”。〔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15.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打造具有南通特色的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吸引10家以上专业化、品牌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落户。深入开展“蓝天”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专利代理低价恶性竞争、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六)夯实基础支撑,建强人才队伍

  16.优化完善人才政策。完善知识产权人才激励政策,将知识产权人才纳入“江海英才”市级培养专项,开展知识产权“产才对接”行动,引进一批战略规划、品牌运营、专利导航等高端人才。健全知识产权人才评价体系,畅通知识产权人才职称晋升通道,促进知识产权职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17.分类实施人才培训。加强知识产权学科体系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在通高校设立知识产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打造知识产权精品课程。加强与省内外知名高校合作交流,推动知识产权人才联合培养。开展“旗舰领航知识产权总监”系列培训,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运用能力。组织专利预审员轮训和专利代理师培训,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建立多部门“同堂培训”机制,完善理论实践相结合的培养体系,打造高素质管理和执法队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三、时序进度

  1.启动部署(2024年1月至2024年7月)。制定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

  2.实施推进(2024年8月至2026年9月)。加强工作指导、组织推动,清单化、目标化、节点化推进示范城市建设工作。

  3.评估提升(2026年10月至2026年12月)。开展示范城市建设自查评估,查找问题不足,补齐短板弱项,总结经验做法。

  四、保障措施

  加强对示范城市建设的组织领导,定期调度评估示范城市建设情况,强化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细化重点任务清单,科学安排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推进、有效落实。讲好南通知识产权故事,加强示范城市建设成果、典型经验等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下载
通政发〔2024〕21号.pdf(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caoqing)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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