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度苏州市外资及港澳台企业创新专项计划的通知》(苏科机〔2024〕15号)(通知原文链接:http://www.suzhou.gov.cn/szsrmzf/bmwj/202408/cc2d845ea4ec4ca991f6203eb793c8c7.shtml)现开展2024年度苏州市外资及港澳台企业创新专项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由外国及港澳台地区的实体企业在苏州市内依法设立的独立企业法人主体,优先支持世界500强企业、“1030”产业领域世界头部企业,或占据全球市场份额前三名的外国及港澳台地区实体企业在苏设立的公司。
二、实施内容
(一)企业研究院建设项目
1.支持重点
围绕全市“1030”产业体系,推动外资及港澳台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设一批聚焦细分领域、特色鲜明的企业研究院,开展原创技术研发、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供应链创新资源整合,提升企业和产业链核心技术能力和竞争力,加快向创新企业转型。
2.具体条件
(1)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
(2)研究院应同时满足“五有”条件:①有研发场地。拥有相对独立的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②有研发人员。拥有不少于20人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职研发人员;③有研发投入。研发投入不低于2500万元;④有仪器设备。建设期内企业自行购买、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⑤有研发业务能力。拥有明确的研究方向,拥有本技术领域内相关知识产权成果(不含外观设计专利);
(3)已建有省级及以上企业研发机构的优先。
3.实施方式
对布局新建企业研究院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苏州工业园区限报8项。
2024年上半年已经申报过企业研究院建设项目的单位,不需要重复申报。
4.工作要求
(1)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和相关附件材料,其中,相关附件材料包括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具有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度审计报告或经审计财务报表、与技术合作方的相关协议,以及能反映创新水平和知识产权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2)请相关企业于8月21日前注册登录苏商通平台(https://sst.suzhou.gov.cn/),点击政策直达->科技服务,选择“2024年度苏州市外资及港澳台企业创新专项计划项目”申报任务,在任务详情页找到要申报的计划类别,点击“办理”后进行在线申报,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园区评审后,会通知入围企业并进行推荐申报,8月29日17:00前完成在线提交,9月2日17: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旺墩路168号园区企服中心5号窗口。书面申报材料须和网上申报内容一致,一式三份。
(二)关键核心技术“揭榜挂帅”攻关项目
1、支持重点
围绕全市“1030”产业体系,聚焦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及大健康、高端装备、新兴数字产业、新能源汽车、新材料、高端纺织等重点产业领域方向,采用“揭榜挂帅”等形式,支持外资及港澳台企业承担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提升产业高端化发展水平,支持优势产业做大做强。
2、具体条件
(1)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亿元以上,研发投入占比不低于3%;
(2)申报单位须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开展实际合作,签署有与申报项目研发内容一致的合作协议,拿出真实技术需求,开展委托研发协同创新;
(3)申报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研发任务、创新内容和较强的前瞻性,目标明确并可考核(对销售收入等经济指标不做要求),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并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应用前景,能推动相关产业实现技术突破。
3、实施方式:单个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纳入《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苏州市关键核心技术“揭榜挂帅”攻关项目的通知》(苏科高〔2024〕57号)组织实施(通知链接:http://www.suzhou.gov.cn/szsrmzf/bmwj/202407/92dbddd0c47f452792bb28dd7db52525.shtml)。
4.工作要求
(1)请各申报单位注册登录苏商通平台(https://sst.suzhou.gov.cn/),点击“政策直达->科技服务”或访问“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市域一体化”(http://www.szzxzjsb.com),点击“项目申报”进入页面,在项目列表中选择“2024年度苏州市关键核心技术“揭榜挂帅”攻关项目”,点击“我要申报”。申报单位如尚未注册过苏商通平台,请提前注册。
(2)本项目为限额申报,园区限额70项。请园区申报单位于2024年8月18日前在苏州市系统完成申报(系统状态为待主管部门审核),并于2024年8月19日17:00前将全套申报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交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5号窗口。本项目涉及评审,请申报单位务必在园区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逾期不再受理。项目网络申报关闭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17:00。
三、其他要求
1.本计划项目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材料中有涉密内容的需作脱密处理。
2.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按照《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苏科规〔2019〕2号)等要求,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项目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行为。
四、联系方式
1、企业研究院建设项目
园区企服中心:0512-67068000、67068005、67068017
园区科创委:0512-66681626
市科技局科研机构处:0512-65240990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研发服务部:0512-65246055
2、关键核心技术“揭榜挂帅”攻关项目
园区企服中心:0512-67068000、67068022、67068017
园区科创委:0512-66681626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0512-65227947
市科技服务中心项目服务科:0512-65241080
3、系统技术支持:市科技服务中心信息科0512-65236208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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