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行动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24〕67号)精神,根据《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规〔2022〕2号)等法律和文件规定,我局重新制定了《武汉市市场监管涉企行政处罚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9月9日。请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联系电话:027-85633435
电子邮件:2109612371@qq.com
来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香港路259号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处
邮编:430015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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