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后您将获得:
政策推送
个性化推送政策信息
政策查询
海量官方政策原文信息
企业查询
快速查询企业
数据导出
支持政策信息数据导出
400-086-8855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 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潍坊市标准创新应用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潍坊市标准创新应用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7日 13:35:22 发布部门: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收藏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推进标准实施和应用,8月1日市政府印发《潍坊市标准创新应用奖励办法》(潍政办发〔2024〕5号),于9月1日正式施行。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4年潍坊市标准创新应用项目的预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一)潍坊市标准创新项目:设一、二、三等,一等不超过1个,二等不超过3个,三等不超过10个,由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评审确定奖励范围。

  (二)潍坊市标准应用项目:不分等级,经材料审定确定拟奖励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潍坊市标准创新项目

  1.申报条件

  我市依法设立并承担标准主要起草工作的法人及其它社会组织(排名前三位的起草单位)。

  2.申报范围

  实施2年以上(含2年,下同)且不超过10年(含10年)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以及含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标准(按有关规定进行自我声明)。标准实施日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3.申报材料

  (1)潍坊市标准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1);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与标准起草单位中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相应的变更证明材料;

  (3)正式格式的标准文本,其中标准中涉及专利的,须提供专利证明;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推荐单位

  (1)市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集团公司;

  (2)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3)我市受山东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管理的省级、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5.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应当确保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标准项目,由第一起草单位负责组织申报;同一系列标准按一个标准项目申报;

  (2)申报材料中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和起草人应当与标准文本中一致;

  (3)已获得国家、省、市标准创新奖的标准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二)潍坊市标准应用项目

  1.申报条件

  我市依法设立的国家级、省级标准化项目承担单位。

  2.申报范围

  2023年度评估合格的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以及被确定为国家级、省级的标准化示范项目。

  3.提交材料

  (1)潍坊市标准应用项目申请书(附件2);

  (2)2023年度国家标准委、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评估合格文件或示范项目确认文件;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推荐单位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认真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做好辖区内项目申报、初审和报送工作,预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8月27日,9月2日前若预申报材料不作调整将作为最终受理材料纳入审查范围。

  2.申报材料要求:标准创新项目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胶印装订成册;标准应用项目书面申报材料一份,A4纸打印,装订不做特殊要求。书面材料均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及推荐单位公章,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同时提交申请书电子版。

  联系人:杨春林吉蕾蕾

  电话:2256855 8224702

  邮箱:wfzjbzh@163.com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卧龙东街2129号市市场监管局736室

  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6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潍坊市标准创新项目申报书.doc(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2 潍坊市标准应用项目申报书.doc(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caoqing)

原文链接:

THE END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