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财农〔2024〕14号
乐清市、瑞安市、平阳县、泰顺县财政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农业农村新动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3〕4号)等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现场核实、相关部门审核,现将2024年度粮食品牌建设奖励70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乐清市20万元(浙江婆媳食品有限公司),瑞安市10万元(浙江中可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平阳县20万元(温州市复新面粉厂),泰顺县20万元(温州瑞雪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本次下达的产业政策资金通过市级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拨入各县(市)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专项用于粮食品牌建设奖励,请你们严格按照《温州市区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温政办〔2023〕13号)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做好产业政策兑现工作,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滞留、挪用资金,切实发挥资金效益。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