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商务局,雄安新区改发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决策部署,全方位提升河北商务发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按照商务部《数字商务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数字消费提升行动的通知》(商办电函〔2024〕291号)有关要求,我厅研究制定了《促进河北数字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河北省商务厅
2024年7月22日
促进河北数字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决策部署,坚持“创新驱动、数据赋能、融合发展、扩大开放”原则,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抓手,全方位提升河北商务发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赋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商务部《数字商务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数字消费提升行动的通知》(商办电函〔2024〕291号)有关要求,结合河北省实际,制定落实措施。
一、夯实数字商务发展基础
(一)壮大数字商务市场主体。鼓励传统商贸企业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先进信息技术在商务领域应用创新,培育一批具有典型创新性和发展潜力的数字商务企业和产业园区。遴选一批商业科技创新应用优秀案例,引导企业加强数字商务技术创新应用,加大典型案例宣传推广力度,有效增强商务领域数字技术应用能力。
(二)健全数字商务监测体系。进一步完善河北省商务云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健全数字商务监测体系,科学衡量和反映河北数字商务发展水平。强化商贸流通、对外贸易、对外投资、招商引资、开发区建设等数据监测和分析,探索运用大数据辅助商务决策,推动商务工作稳步发展。
(三)强化数字商务人才支撑。加强与省内外高端智库、科研院所等合作对接,开展商务领域数字化转型基础环境、技术研发、商业应用等研究。发挥院校、企业、行业组织等作用,线上+线下开展多层次、实用性数字商务人才培训,培养一批专业化、复合型数字商务人才,持续提升企业发展和行业管理服务水平。
二、激发数字商务消费潜力
(四)丰富新型消费场景。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数字技术赋能各类商业网点,推动直播电商、即时电商、社区电商等新模式新业态发展,丰富居民消费体验。加快智慧街区、智慧商圈、智慧网点发展,打造一批家居、出行等领域“数实融合消费新场景”,探索同一数字消费场景内商、旅、文、体、健、展多业态融合,满足消费者个性化、沉浸式体验需求。统筹“消费促进年”“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活动,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系列网络促销活动,拓展特色产品销售渠道,带动大宗商品更新换代,推动数字消费稳步增长。
(五)挖掘农村消费潜力。深入实施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开展农村电商服务提升、物流畅通、主体壮大、产业赋能、活动创新五大行动,培育一批农村电商直播基地、县域数字流通龙头企业、电商带头人,促进农村电商与一二三产业全方位、全链条深度融合。深入实施“数商兴农”工程,组织开展优质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帮扶,培育一批区域特色电商品牌。
(六)促进内外贸市场渠道对接。鼓励外贸企业通过数贸会、广交会、廊洽会等重点展会线上数字化平台同步开拓国内外市场。鼓励引导外贸企业对接电商平台、大型商超,设立外贸优品内销专区、专场等,拓展企业出口产品转内销渠道。积极对接“丝路电商”伙伴国,引进国外优质产品上线国家馆,举办系列网络促销活动,满足消费者多元化需求。
(七)提高商贸物流数字化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物流配送数字化改造,完善智慧仓储、自动分拣、射频识别、新能源配送车等设施设备,推广标准托盘、周转箱(筐)和智能物流管理系统、可循环包装技术,加强物流全链路信息整合。推动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指导电商平台与快递企业加强业务对接和数据共享,降低物流成本,提升物流效率。指导电商平台原件直发,加快电商领域快递包装绿色转型。鼓励二手商品流通企业借助互联网等发展“以旧换新”“收旧售新”“二手置换”等。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建立基于供应链的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平台,推广“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
三、促进数字商务贸易发展
(八)推动外贸企业数字化转型。引导传统外贸企业运用云计算、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先进技术,创新管理模式、运营模式和营销模式。鼓励企业、高校、商协会建设孵化机构和创新中心,培育更多新业态主体,促进更多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鼓励外贸综服企业加大软硬件设施投入,优化通关、融资、退税等服务。
(九)促进跨境电商出口。鼓励跨境电商综试区立足特色优势,支持传统外贸企业发展跨境电商,建立线上线下融合、境内境外联动的营销服务体系。引导我省优势产业带发展跨境电商,培育“跨境电商赋能产业带”模式发展标杆。支持企业在“一带一路”、中欧班列沿线、RCEP等新兴市场设立一批海外仓,提升专业化、规模化、智能化水平。
(十)大力发展数字贸易。培育发展数字服务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大力扶持信息技术、数字内容等服务出口,提升数字服务出口占对外贸易的比重。鼓励引导电商平台创新云计算、移动支付等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加强远程交付能力,开发海外服务市场。推动数字技术与服务贸易深度融合,鼓励发展线上支付、在线教育、远程医疗、智能体育等,推进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
四、推动数字商务赋能产业转型
(十一)加快特色产业数字化建设。结合我省特色产业带建设,搭建产销衔接平台,举办线上特色产业展、优质产品展、专项品类展,扩大线上市场规模。联合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实施“河北千企万店电商赋能上线”系列活动,推出入驻费用减免、流量扶持、发货补贴、免息贷款、成长陪跑等扶持措施,助力省内传统生产、商贸企业上线触网,带动产业转型升级。
(十二)提升招商引资信息化水平。统筹推进全省招商引资工作,建设重大招商项目库、目标客商信息库等,加强招商引资基础数据建设、管理、运用,开展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招商工作实效。用好用足投资河北网、廊洽会官网等线上平台,线上线下结合开展招商活动,引导外资更多投向数字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鼓励各地建设招商引资图谱平台,围绕本地重点产业开展延链补链强链招商。
(十三)推进对外投资智慧化发展。健全境外投资企业台账,动态掌握境外企业建设经营状况,提升对外投资数字化管理能力。推动出海消费端平台和国内产业端平台协同,鼓励电商平台带动智慧物流、移动支付等产业链上下游出海。做好数字企业走出去服务保障,积极做好数字领域贸易摩擦应对,维护我省企业合法权益。
五、拓展数字商务开放空间
(十四)拓展“丝路电商”合作内容。持续提升“丝路电商”(河北)政企对话会品牌影响力,搭建河北与“一带一路”伙伴国政府、企业和专家智库间的沟通对话和务实合作平台。组织举办“丝路云品”展、电商节等展销推介活动,引进国外品质好物,推介我省优质产品,丰富“丝路云品”消费供给,促进“丝路云品”商贸对接。支持雄安新区与上海市建立“丝路电商”合作机制,加强创新实践,在数字化规则、完善服务设施体系、搭建数字合作平台等方面主动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十五)积极参与数字化国际规则研究。加强对RCEP、DEPA、CPTPP等国际经贸规则对标研究,指导自贸试验区、综试区等在服务贸易、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等领域先行先试。探索实施促进无纸化贸易、推广电子认证和电子签名、保护电子商务用户信息等规则,探索跨境数据流动制度。鼓励我省龙头企业和行业组织主动参与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领域国际标准研究制定。
六、保障措施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数字商务有关工作,切实加强系统谋划,用好用足现有工作机制,协调统筹各项配套资源,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作用,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投向数字商务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传统商贸数字化转型、网络消费、服务贸易、跨境电商、投资数字化等领域数字商务重点项目建设。加强数字商务领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强化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保障商务领域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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