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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等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和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5日 10:37:37 发布部门:海南省财政厅 收藏

  根据省领导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反馈〈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审议意见的函》上的批示精神和有关要求,省财政厅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的意见,牵头会同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等部门对审议意见和调研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按职责进行细化分解,要求各省直相关部门(单位)和有关市县对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认真研究,积极整改,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切实落地到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一)关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尚不完善,存在规划与土地权属二元不融合造成的图实不符、图证不符等空间错位问题”的落实情况。

  进一步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将“多规合一”改革向纵深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进一步优化,基本完成省和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二)关于“建议加快自然资源保护补偿,包括水资源保护补偿的步伐,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落实情况。

  修订完善《海南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聚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重点流域区域生态功能区,以及对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保障作用、生态受益范围较广的重点生态地区,将水、土壤、大气、森林、湿地、近海、耕地等生态保护补偿综合性指标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建立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引导市县政府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开展全省重点河流生态流量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强化河湖生态流量监测预警,加强监测和分析研判,根据生态流量预警等级,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启动相应预案,加大水库、水电站、闸坝等水工程下泄流量,限制主要取水口取水,切实保障河湖生态流量。

  (三)关于“建议加大对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探索力度。比如,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已得到国家林草局批准,建议有关部门探索推进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特许经营项目,促进生态旅游发展”的落实情况。

  一是积极推进《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生态旅游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完善国家公园生态旅游产业顶层设计,明确产业发展目标和建设布局;二是印发《关于调整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社区协调委员会组织框架的通知》,规范社区协调会议制度,推进国家公园建设和社区协调发展;三是省旅文厅两次组织环岛旅游公路调研,优化沿途森林景观利用,丰富环岛旅游公路旅游产品。

  (四)关于“海南省财金集团有限公司组建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投资基金,在当前投资乏力的大背景下,应该争取发挥更大作用”的落实情况。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自贸港基金)围绕海南重点产业发展布局,不折不扣落实省委省政府等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积极发挥更大作用。一是将落地标志性引领性项目作为核心任务,灵活运用子基金、直接投资、专项基金等多种策略,联合省市区(含园区)财力,重点谋划高新技术、数字经济、医药医疗、航天产业、文旅产业等产业项目落地,也包括省委省政府交办的投资项目。二是重点推动基金运营体系升级。一方面,发挥银河证券的全球金融资源以及省财金集团的本地能力的优势,打造一个有竞争力的基金管理公司。另一方面,正在推动新版自贸港基金管理办法印发出台,确保自贸港基金实现政策性目标与经济目标有机统一。三是重点推动建立“基金+招商”的工作机制,响应各厅局、市县对自贸港基金的诉求,贴地经营,主动服务,提升反应速度,加快研究判断,遴选合适项目加快落地。四是进一步打造“一园区、一基金”发展格局,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支持重点园区建设,构建自贸港基金与园区的合作联动机制,支持重点园区打造主题产业子基金。

  二、关于调研报告的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理念还需加强”问题的落实情况。

  针对调研报告提出的省审计厅2022年度对部分市县党政领导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反映的问题,各市县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取得明显进展。

  (二)关于“基础管理工作还不够完善,需要持续夯实资产管理基础”问题的落实情况。

  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主管部门加强协作,合力监管,持续夯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一是着力构建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制度体系,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各类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二是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三是依法依规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梳理全省水资源费征收、取用水管理、地下水(地热水、矿泉水)管理、生态流量目标保障、水资源监测体系建设等水资源管理重点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坚持目标导向,依法依规自我排查,强化问题整治。四是开展自然保护地的全面调查摸底、科学评估论证,全面掌握自然保护地本地资源、规划等情况。

  (三)关于“重点改革任务还需进一步推进”问题的落实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将“多规合一”改革向纵深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进一步优化,基本完成省和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二是结合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实地调查,开展红树林补划生态保护红线工作,按补划规则将相关红树林地块补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进行严格保护。三是深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

  (四)关于“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和监管还不够到位”问题的落实情况。

  一是提前下达市县和农垦整改复耕资金共计4.54亿元,保障了全省耕地“非粮化”整改复耕任务落实;指导各市县区分造成“非粮化”主体类型,分类推进整改,在整改复耕过程中灵活采取异地调整补划、异地恢复和原址整改等方式推动整改复耕工作。二是对涉及未批先建的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查处到位,方可补办用地手续。三是我省2021年开展闲置土地处置专项行动以来,截至2023年底,已处置5.93万亩,处置率75.8%,完成省政府要求的年度处置目标任务。四是强化自然资源督察执法,严肃查处各类破坏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五)关于“应征未征资源环境资金”问题的落实情况。

  海口市应征未征土地出让金13421万元,已追缴3787.86万元,剩余海南鑫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缴3028.35万元,已下发《关于征缴土地出让金的决定书》追缴,海南中和(集团)有限公司欠缴5346.7735万元、海南千景实业有限公司1249.02万元将采取法院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等方式追缴。应征未征耕地开垦费14598.31万元已完成征缴14295.53万元,完成率97.93%,剩余划拨类项目123.94万元正在追缴。应征未征污水处理费1324.77万元已全部征收。应征未征水土保持补偿费820.04万元已征收790.49万元,因规划调整未开工或取消的项目涉及29.55万元。

  三亚市应征未征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费已全部完成征缴。应征未征污水处理费2096.67万元,已完成追缴1645.2万元,追缴率为78.5%,剩余451.47万元557户正在分类追缴。应征未征垃圾处理费3209.65万元,目前已累计完成追缴1292.99万元,剩余129家单位1916.66万元,已对仍欠缴单位进行公示催缴。应征未征土地出让金及违约金84616万元,目前已追缴48319.8万元,通过解除合同的方式处置14526.8万元,剩余21769.54未追缴到位,目前采取法院诉讼申请强制执行。

  儋州市应征未征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2368.71万元,已收缴182万元,仍欠缴2186.71万元。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资规局已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下发追缴决定书等进行追缴。应征未征水土保持补偿费83.67万元,已收缴57.24万元,剩余正在开展追缴。应征未征城镇污水处理费600.15万元,已征收67.25万元,经核实符合免缴条件26.14万元,剩余506.77万元为海花岛欠款,待共管账户资金回笼后,优先支付海花岛欠缴污水处理费。应征未征的4.58万元土地复垦费已完成征缴。

  (六)关于“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基础还不稳固”的问题的落实情况。

  一是推动市县生态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二是加强流域的系统治理。三是聚焦不达标水体,持续补齐污水收集处理短板。四是组织市县谋划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项目入库及申报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七)关于“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建议的落实情况。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制度。

  (八)关于“持续夯实资产管理基础”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是开展实物量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二是建立“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智慧雨林平台”,纳入全省智慧海南总体框架,共享国家公园林、草、湿、野生动植物、气象因子等数据,为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管理提供信息化支撑。三是进一步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高效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取用水管理巩固提升专项行动。

  (九)关于“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建议落实情况。

  深化“多规合一”改革,推进国土空间智慧治理化3.0体系建设。持续推动“机器管规划”数字化转型,实现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由二维向三维转变。深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各类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配置规则。持续推进水权、水价改革,完善水权制度体系。

  (十)关于“强化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和生态环境治理”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和生态环境治理。扎实稳妥有序推进整改复耕工作,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二是深化“土地超市”制度改革。创新建立“土地超市”制度,大力推行“云上看地、云上选地、云上买地”等服务,取得积极成效。三是持续推进生态领域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四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责任编辑:caoq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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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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