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工信部门、相关企业:
现将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年版)〉征集工作的通知》及《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编制指南》(辽工信装备〔2022〕13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各地区工信部门积极组织落实上级通知要求,广泛宣传指导辖区企业申报省级目录,鼓励符合条件企业应报尽报,并于8月12日前在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智慧管理平台(政府端)完成区级初审,市工信局在平台将对各区县初审情况进行复核。各地区要严把申报条件,并形成《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年版)申请汇总表》,于8月16日17:00前将申报汇总表(加盖公章)连同企业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分企建档)报送市工信局装备处(21世纪大厦A座409室)。
二、申报企业按照省厅目录征集通知要求,按照自愿申报和属地化管理原则,向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请,准备申报材料,及时在辽宁省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企业端)注册,上传申报材料,务必于8月1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在市级平台审核通过后,将纸质版及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至属地工信部门。其中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并加盖骑缝公章,电子版申报材料为申报材料对应PDF格式扫描电子版、申请表WORD格式电子版、汇总表EXCEL格式电子版(文件统一命名:沈阳市—企业名称—产品名称)。
联系人:史芳菲
联系电话:22720284 14704077012(微信同号)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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