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后您将获得:
政策推送
个性化推送政策信息
政策查询
海量官方政策原文信息
企业查询
快速查询企业
数据导出
支持政策信息数据导出
400-086-8855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 清远市商务局关于征求《关于加快中国(清远)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的若干措施》评估意见的公告

清远市商务局关于征求《关于加快中国(清远)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的若干措施》评估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2日 17:42:37 发布部门: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收藏

  清远市商务局于2022年10月20日印发实施《关于加快中国(清远)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有效期至2024年10月19日。按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77号)的规定,我局现正牵头对《若干措施》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根据有关规定,我局现组织开展对《若干措施》的评估工作,评估内容主要是对实施效果,是否有必要继续实施及理由,是否和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有所冲突,是否需要对《若干措施》修订并重新颁布实施。

  为此,现将《关于加快中国(清远)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的若干措施》(清商务〔2022〕60号,见附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评估意见。社会公众均可对上述所列评估内容提出意见,并请于2024年8月17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清远市商务局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请加盖本单位公章,公民提出请本人签名)。

  通讯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7号行政服务中心7016室

  电话号码:0763-3365027

  电子邮箱:qyswj@gdqy.gov.cn。

  特此公告。

  清远市商务局

  2024年8月2日

附件下载
关于加快中国(清远)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的若干措施.pdf
(责任编辑:caoqing)

原文链接:

THE END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