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浙江省省级医药储备管理办法》(浙经信消费〔2022〕5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各单位投标、专家组评议,现按照《浙江省省级医药储备承储单位库选定项目招标文件(2023-2025年度)》要求,将中标结果公告予以公示(详见附件),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4日—2022年10月27日
联系电话:省经信厅消费品处 皇甫文斌、傅江英,0571-87056467;省经信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0571-87053338
附件:浙江省省级医药储备承储单位库选定项目(2023-2025年度)中标结果公告.pdf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