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要求,我厅对2021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5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研究拟保留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46件,拟废除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拟暂时保留需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具体目录见附件)。请于2022年11月13日前,将意见反馈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省经信厅政策法规处张磊
联系电话:0571-87055024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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