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清单第四批次已完成申报及审核工作,现将入围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共10个日历天(从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10日),详见附件1。
公示期间,品牌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可向我中心提出异议,异议在材料设备品牌申报系统提交,异议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异议提起人应当提交纸质版书面异议书(详见附件2)。异议书应载明征集品种名称、提起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具体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及证明材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提起人需签字或盖章,并附上有效证明文件,通过材料设备品牌申报系统上传。
二、对于异议书未提供证明或本人签字的、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超过异议提出期限的,将不予受理。
异议提交时间为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10日。
联 系 人:谭工、杨工
联系电话:0756-2289715、0756-2622805
珠海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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