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宝安区医疗卫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宝科规〔2022〕2号),宝安区科技创新局对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医疗卫生科研项目结题项目开展了结题验收工作。现对验收结果为“通过”的117个项目在宝安政府在线、宝安区科技创新局网站进行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验收结论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1日-8月7日)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宝安区科技创新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宝安区科技创新局对异议人的身份和所反映的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被公示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业务咨询电话:29998348
异议受理电话:29998674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宝安区政府办公楼 476 室,邮编:518101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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