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运行监测,拟对外委托有关单位开展广州市数字核心产业运行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数字核心产业运行监测项目
二、项目征集起止日期
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7日
三、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条件。
(二)受托单位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企事业单位法人或社会组织,具有丰富的数字核心产业研究工作经验,了解广州市数字核心产业工作。
(三)团队配给充足,具备一支具有相关服务经验的固定工作团队。
(四)专业服务能力较强,对项目有较强的理解力和执行力。
四、委托事项内容和要求
(一)委托事项
1.构建具有广州特色的数字核心产业运行监测体系。
2.开展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相关数据的采集和处理。
3.形成高效可靠的监测分析制度,可定期对数字核心产业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分析。
4.对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形成数字产业和产业数字化运行监测分析报告。
5.全面梳理广州在开展数字核心产业运行监测试点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对完善指标体系的意见建议,形成总结报告。
6.协助我局完成数字核心产业运行监测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二)进度要求
8月底前基本完成监测体系建立,9月底前完成数据采集处理,12月底前完成数字产业和产业数字化运行监测分析,并提交相关报告。
(三)质量要求
受托机构应根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工作要求,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及报告。
(四)有意向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1.单位情况简介。
2.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承接政府采购项目的资质证明。
4.提交项目开展的工作方案。
5.提供项目经理简介、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6.组织开展本工作的经验或能力证明,例如过往相关项目合同或任务书要点复印件。
7.企业信誉相关证明资料。
8.其它资质证明材料。
9.项目报价,包括经费预算。
10.经营信用相关佐证材料。
五、经费
预算为人民币25万元以内。
六、材料要求
以上材料(一式伍份)密封于不透光的文件袋中,并加盖单位骑缝章后,请于2024年8月7日17:30前交至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中心资金与项目管理部(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府前大厦405室,邮政编码:510032,联系人:宋君君,联系电话:83757169,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封面请注明“广州市数字核心产业运行监测项目报价材料”。
七、其他
我局将组成内部评标小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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