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的通知》(粤经信规字〔2017〕3号)、《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的通知》(江工信节能〔2019〕27号)等文件的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县(市、区)工信部门推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核验收,认定江门市双水绿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为第二批“江门市清洁生产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8月1日至8月7日,共7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1日
(联系人:林露诗,电话:3279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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