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康正电子贸易有限公司等84005家企业:
经查,你单位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规定,报送并向社会公示2023年度报告。对此,你单位应当尽快通过“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scjgj.gz.gov.cn/)或者“广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补报2023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等有关规定,对你单位未按规定报送和公示2023年度报告行为作出处理。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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