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上海市推进重点区域、园区等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建设的实施方案》(沪发改环资〔2022〕189号)文件,推动各类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和先行示范,探索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和发展模式,按照《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首批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沪发改环资〔2023〕137号)的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开展了上海市首批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创建的遴选工作。
在单位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经研究,拟将宝武(上海)碳中和产业园等20个创建对象纳入上海市首批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创建名单。现将候选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6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联系电话。信函以寄出日邮戳为准。
电话:021-23112996;传真:021-63585509;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1116室;邮政编码:200003。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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