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更大力度发放消费券工作专班关于做好2023年度消费券奖补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22-2023年)的通知》(芜政〔2022〕23号)文件要求,对各县市区发放的纳入奖补范围的消费券实际发生金额按照比例进行奖补,经局党委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6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均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或市纪委驻发改委纪检组进行反映。
市商务局反映电话:3833262
市纪委驻发改委纪检组反映电话:3991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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