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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等13部门关于印发南京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31日 14:01:29 发布部门:南京市商务局 收藏

各区人民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

  《南京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京市商务局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京市公安局

  南京市民政局                                               南京市财政局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管理营管部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3日

  南京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24〕36号)要求,鼓励和推动汽车、家电、家装厨卫、电动自行车等消费品以旧换新,满足群众换新需求,释放消费潜力,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坚持绿色智能、便民惠民,以政策为激励,以畅通循环为驱动,顺应消费市场新形势新趋势,促进我市消费市场提质扩容,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通过加大政策引导支持力度,到2025年,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加快淘汰,高效节能家电、智能家居产品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5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20%。到2027年,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

  二、主要措施

  (一)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进汽车消费流通

  1.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力度。落实商务部等7部委《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对符合要求的个人消费者发放补贴,支持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以及老旧新能源乘用车报废更新。开展汽车消费补贴活动,按照分档分类原则,支持个人消费者购买、置换汽车。探索公务用车以旧换新。鼓励各板块推出配套措施,开展促销活动,推进汽车更新。鼓励金融机构结合贷款投放政策,适当降低汽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利率、信贷额度及还款期限。引导金融机构下沉服务,加大汽车消费信贷支持。鼓励保险机构进一步丰富汽车保险产品和服务,优化汽车保险费率,为消费者提供有效充足的风险保障。(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委金融办、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营管部和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2.完善报废车回收拆解体系。优化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重点在江南环保产业园、江北环保产业园布局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支持六合循环产业园同步配套汽车拆解和资源循环利用项目。支持回收拆解企业在溧水区、高淳区、江宁区、雨花台区、栖霞区等离主城区较远或无回收拆解企业的区域设立分支机构(回收点)。鼓励回收拆解企业提供上门收车、免费拖车等服务。指导回收拆解企业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便捷办理报废注销业务。加强报废车回收拆解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拆解行为。(市商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促进二手车市场发展。加强二手车销售企业及交易市场备案管理。出台二手车经销支持政策,支持二手车销售由经纪转经销,培育壮大二手车交易市场,促进二手车流通企业品牌化、规模化发展。鼓励在二手车交易中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引导二手车经销企业明示车辆配置、维修保养、出险理赔、售卖价格等重要内容。落实二手车经销企业向自然人收购机动车反向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推行二手车登记“跨省通办”等便利化措施。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加快二手车出口资质申报,支持通过资质备案企业尽快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努力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金陵海关、新生圩海关、禄口机场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汽车流通消费创新发展。开展新能源汽车静态展示、试乘试驾、充电桩使用教学等活动,推广新能源汽车。优化汽车使用环境,促进共享充电、智慧交通、智慧停车等发展。发展汽车文化旅游消费,丰富汽车运动赛事活动,推动汽车改装、汽车租赁、汽车会展等行业规范发展,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带动力的汽车后市场项目,促进汽车从交通工具向生活空间转变。(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贸促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家电以旧换新,推广绿色智能家电

  5.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组织家电销售企业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等消费促进活动,对购买符合条件家电产品的消费者给予优惠。支持商超百货、家电零售等行业企业参加“苏新消费·销售竞赛活动”,发挥优势企业在家电以旧换新中的支撑带动作用。鼓励各板块采取“政府支持、协会牵头、厂家让利、卖家补贴”等措施,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鼓励家电销售企业整合上下游资源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提供免费拖旧送新、故障检测等服务,持续推动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升级。鼓励金融机构推出专项金融产品,加大对家电以旧换新及废旧家电回收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消费、服务的金融支持。(市商务局、市委金融办、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营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6.提升家电售后服务水平。引导家电生产、销售、服务企业积极参与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推动售后维修服务进社区、进商场、进平台。鼓励家电售后服务企业综合运用手机APP、小程序等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提供在线下单、预约上门、配件自选等服务。支持行业协会和企业完善维修服务信息,不断提升维修服务规范化水平。引导家电销售企业主动公示无理由退货规则,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推动废旧家电循环利用。指导各板块完善社区回收点、街镇中转站、区综合分拣中心三级废旧家电回收网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点站和废旧家电等回收网点“两网融合”,构建环节畅通的废旧家电回收网络。推广“互联网+回收”“以车代库”等回收模式。督促家电回收企业将废旧家电销售给有资质的拆解企业,加强废旧家电拆解环境管理。鼓励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和平台企业发展“互联网+二手”等模式,扩大二手商品交易规模。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支持政策和资源综合利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实行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引导家装厨卫换新,推广新型家居产品

  8.加大惠民支持力度。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方式,鼓励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和适老化改造。鼓励将旧房装修、厨卫改造等列入适老化改造项目清单。支持企业参加“苏新消费·家电家装嘉年华”活动,提供家装厨卫产品优惠让利。鼓励各板块采用数字人民币等形式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居产品给予补贴。鼓励金融机构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智能家居、家庭装修等消费,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和还款期限。鼓励有条件的保险机构围绕智能家居等消费提档升级需求完善保险保障。(市商务局、市建委、市民政局、市委金融办、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营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9.促进新型家居消费。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打造智能家居体验馆,推广家具、洗浴装置、视频照护、家用健康监测设备等适老化、智能化家居产品。支持装修等领域经营主体拓展居家适老化改造业务,推广智能家居产品。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鼓励各板块组织开展绿色、智能和适老等家居消费主题活动。鼓励行业协会组织家居消费节、家博会等家居促销活动。(市商务局、市建委、市民政局、市工信局、市贸促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提升家居消费服务。推行《江苏省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推动工厂化生产装配式安装的相关部品部件在家庭装修改造中的应用。引导企业提供家具厨卫上门“送新”、返程“收旧”,推广“互联网+回收”模式,优化线上线下交易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居民小区设置家电家具临时存放场所,为装修、回收车辆进出提供便利。(市建委、市房产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消除安全隐患

  11.加快推动淘汰更新。加强政策支持,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回收企业联合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引导旧国标电动自行车自然淘汰、加速置换、有序退出,支持临时信息牌电动自行车有序淘汰、以旧换新。清理整治非标电动自行车,依法查处非法生产、销售、改装等行为。(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完善回收拆解体系。引导符合条件的回收企业参与回收工作,合理设置废旧电动自行车回收网点,加强废旧电动自行车回收拆解工作。加快制定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1+3”工作方案,规范做好电动自行车废旧铅蓄电池、废旧锂电池回收利用工作。(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丰富产品服务供给,提升换新体验

  13.提高产品供给能力。鼓励生产、销售企业聚焦群众需求,提供更多绿色、智能的高品质消费产品。组织开展“宁工品推”等供需对接活动,大力推广南京汽车、智能家电等优势产品。培育“江苏精品”消费产品。全力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着力提升南京都市圈辐射带动能力,发展首店经济、夜间经济,举办南京国际消费节四季系列主题促消费活动。(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开展“美好焕新”消费促进活动。推动政银企协、线上线下协同联动,推出以旧换新政策包,开展“美好焕新”消费促进活动。打造线上“美好焕新”频道,汇集政策详情、活动集锦、门店导航等功能服务。支持各板块联合汽车、家电、家装厨卫、成品油、金融等企业,聚焦群众生活必需、品质升级、换旧购新、维修服务等方面,进小区、进机关、进企业、进院所提供产品和服务。(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房产局、市委金融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5.保障换新权益。规范企业以旧换新市场行为,提供货真价实的产品和服务。维护消费市场秩序,引导企业商户诚信经营,严厉打击价格欺诈、侵权假冒、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助力“满意消费长三角”品牌建设,优化消费环境。严防企业借机涨价、违规骗补等行为,对弄虚作假、骗补等行为,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保障

  (一)完善组织领导。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和市区联动,分析研判政策效果,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各板块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政策,细化落实举措,因地制宜推出消费品以旧换新配套政策,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各板块要通过适当方式确定参与政策实施的企业,不得另行设定具有地域性、技术产品指向性的补贴目录或企业名单。

  (二)强化标准支撑。组织企业参与汽车、家电、家装厨卫等相关领域标准的制修订。严格执行机动车报废标准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制定或实施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标准,促进规范化回收站点和绿色分拣中心建设。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电子产品回收等相关法规和标准规范宣贯。支持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加强标准化建设,促进交易市场规范管理。

  (三)加强要素保障。加强对各级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真金白银”的优惠直达消费者。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大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用地支持力度;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在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内,统筹布局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设施,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公安交管部门要优化城市货车通行管理,保障废旧物资回收车辆合理路权,对车辆配备、通行区域、上路时段等予以支持和规范。

  (四)广泛宣传发动。激发产供销、上下游、政银企、线上下多方积极性,多渠道组织开展活动,加大补贴优惠、金融支持等政策活动宣传。各板块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新媒体、电商平台,对相关政策活动以及汽车、家电等消费品建议使用年限、维修保养周期、超期使用安全隐患等标准和信息做好解读和宣介,倡导绿色、安全消费理念。

(责任编辑:caoq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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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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