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和《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136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厅统一部署,现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审即享”初筛达标单位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7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人社局就业管理中心提出。
联系电话:0557-3027769。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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