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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2024年区级孵化载体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31日 11:21:03 发布部门: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收藏

  为加强对区级孵化载体的运营监管,根据《深圳市龙华区孵化载体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开展2024年区级孵化载体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

  2023年之前认定的区级孵化载体,包括区级众创空间、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区级科技企业加速器(名单见附件1)。

  二、受理方式及时间

  1.受理方式:2024年区级孵化载体考核,可通过链接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300MB2C453778444210325300102进入“孵化载体管理(孵化载体考核)”栏目申报。

  2.受理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30日。

  3.申报流程:注册账号——账号审核(已注册的不需重复注册)——网上填报资料——网上初核通过——网上打印申请表格——纸质材料提交受理。

  三、考核内容

  1.孵化载体运营情况:孵化载体建设情况、总产值增长情况、科技资源整合情况、引进优质企业或项目情况、孵化服务落实情况、新增毕业企业情况。

  2.入驻企业发展情况:入驻企业运营情况、营收增长情况、科技研发情况、获得投融资情况。

  四、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60及以上)和不合格(60分以下)两个等级。考核不合格或不参加考核的孵化载体,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取消其申请2024年度培育及引进成果奖励类项目的资格。连续两次考核结果不合格(含不参加考核)的孵化载体,取消其区级孵化载体资格,且5年内不再受理其运营的孵化载体认定申请。

  五、注意及限制事项

  1.本次考核期为2023年度(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申报单位必须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我局将会协同有关部门对数据进行核对),存在弄虚作假、串通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旦查实,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区科技主管部门受限名单的,不予受理本次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为不合格。

  六、考核程序

  申请人网上提交考核资料—区科技主管部门线上受理—申请人报送纸质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或现场考察—区科技主管部门审定—公示—发布。

  七、纸质材料提交

  网上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将以网上公布、发送短信等方式另行通知相关单位。

  纸质申报书及附件材料需连续编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并加盖骑缝章。

  八、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755-28024684

  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2024年7月31日

附件下载
附件:2023年之前认定的龙华区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名单.pdf " target="_blank" title="script> "> (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caoqing)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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