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本级各参保单位: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引导企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持续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江西省总工会《关于开展江西省社会保险依法参保企业红榜名单申报发布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3】287号)文件要求,经参保企业自主申报,南昌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总工会等部门审核、公示等环节,认定南昌统一企业有限公司等3家参保企业符合红榜条件(附件1)。现将南昌市本级2023年度社会保险依法参保企业红榜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南昌市本级2023年度社会保险依法参保企业红榜名单》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
南昌市总工会
2024年7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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