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各市税务局,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省税务局各单位,安徽省各市工商联:
现将《2024年助力小微经营主体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办公室 安徽省工商业联合会办公室
2024年7月1日
2024年助力小微经营主体发展
“春雨润苗”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两会精神,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助力小微经营主体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税总办纳服发〔2024〕29号)要求,省税务局与省工商联联合开展2024年助力小微经营主体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春雨润苗”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为重点,以“惠达小微助稳向好”为主题,加强部门之间协同、系统上下联动,推进各项税费政策和创新服务举措及时惠及小微经营主体,持续助力增强信心底气、走稳发展步伐。
二、行动内容
聚焦纳税人缴费人(以下统称“纳税人”)关心关切,聚力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部署见行见效,联合推出行动举措13项32条。
(一)面向新办主体,做好开业辅导
1.落实税务总局精准推送“4+N”工作机制和细化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工作部署,落细省税务局精准推送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常态化开展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重点开展面向新办小微经营主体的税费辅导“开业第一课”。
2.把握新办户内在需求,按照课税主体类型、所属行业类型、经营规模、申报周期、税费种认定情况等进行分类,将适用政策及解读、操作指引、风险提醒等内容打包推送,推动税惠政策、提示提醒、办税缴费便利举措等信息快速直达。
3.聚焦新办户关注热点难点问题,统筹线上线下培训辅导渠道,打造“新手训练营”,组织专题培训和可视答疑,帮助新办户做好税费业务办理、及时享受优惠政策。
4.探索“一体式”联合推送,主动对接外部门,共同分析纳税人需求,联合向新办户推送税务部门的税费政策、市场监管部门的年检提示等,推动纳税人高效办成开业“一件事”。
(二)优化自助布局,提升办理体验
5.优化自助办税终端布局,探索利用集成式自助终端为小微经营主体提供“24小时不打烊”服务,进一步打造方便快捷的办税缴费生态圈,满足小微经营主体“就近办、便捷办”需求。
6.聚焦小微经营主体办税缴费高频事项,进一步畅通办理环节,提供更多创新形式的智慧办税体验和多元化服务,提升小微经营主体办税缴费体验。
(三)深化征纳互动,推进通办快办
7.持续深化“非接触式”办税,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范围,推进线下事项线上办理,为小微经营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线上办理服务。
8.按照推进办税服务厅转型升级相关要求,优化办税服务厅区域布局,辅导进厅小微经营主体快速办理税费事项,提供“办不成事提级办理”服务,提高办理效率,压缩办税成本。
9.进一步优化完善征纳互动服务运营体系,加强运营中心管理,选优坐席人员,规范工作流程,为小微经营主体提供高效精准的办问协同服务,提高全程网办效率。
10.深化拓展征纳互动服务应用场景,建立健全收件、办理两地窗口协同联动工作机制,依托征纳互动为小微经营主体提供跨区业务联办通办服务。
(四)发掘优质主体,完善梯度培育
11.紧密把握“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三类个体工商户不同成长阶段需求,探索差异化帮扶举措,精准聚焦“名特优新”四类个体工商户不同发展优势,探索个性化培育举措,帮扶其做大做强。
12.深入发掘优质小微经营主体,定制升级梯度培育方案,鼓励、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推动创新型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进一步升级,选树优秀典型,实施激励举措,激活发展动力。
(五)聚焦重点行业,落实全程服务
13.加大对科技创新、制造业小微经营主体的全场景政策辅导力度,促进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细,帮助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
14.聚焦跨境小微经营主体,梳理纳税申报、类型变更、经营模式变更、贸易方式变更等关键节点,根据企业所处不同成长阶段,从政策落实、系统操作、风险防范、难题纾解等方面,制定针对性服务举措,构建全程“护航”服务模式,更好助力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
(六)关注重点群体,暖心精准帮扶
15.联合社区、园区、院校等,建立拥军涉税服务团队、助残爱心服务团队、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站,深入退役军人、残疾人、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做好政策宣讲和困难帮扶,助力重点群体稳就业、享红利。
(七)增强税企沟通,推动深层交流
16.发挥工商联桥梁纽带作用,聚焦税费热点话题,省税务局统筹开展线上线下税费专题讲座,进一步丰富小微经营主体培训辅导渠道。
17.用好工商联大讲堂等平台,增设税务专题活动,广泛听取企业对税务工作的意见建议,提升问题响应质效。
18.围绕纳税人获得感提升,对标先进地区找差距,对照工作标准找不足,税务与工商联两部门共同谋划税收工作优化方向,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八)加强诉求分析,提升响应质效
19.用好12366热线、税费诉求“一口收办”等自有渠道,以及“民声呼应”“企诉政应”等外部渠道,及时收集民营企业税费意见和诉求;依托线上线下渠道,建立信息交换机制,及时掌握纳税人诉求。
20.持续开展数据分析,深入挖掘小微经营主体高频热点诉求,依托税费服务诉求和舆情分析办理联席会议等机制,积极响应、上下联动、协同办理,帮助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九)协同下沉服务,打造共治格局
21.市县级税务局和工商联探索联合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组织,共同构建协作服务机制,明确相关工作职责,组建分类服务专班,协同联动下沉一线,充分发挥各部门资源优势,及时了解、快速协调、有效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响应集成化、协作畅通化、效果最优化,打造一体推进的协同共治新格局。
22.联合工信部门,开展“益企赋能”政策入企活动,通过“线上+线下”方式,集中进行产业政策、税收政策、金融政策等宣讲,深入开展互动答疑,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持续提升惠企政策精准直达水平,不断提高涉企政策辅导的针对性、时效性。
(十)细化三方协作,增进双向体验
23.在小微企业相对聚集的产业园区,建立健全“产业园区+税务机关+企业协会”三方协作机制,三方选派代表常态化对接协商,开展精细化个性化税费服务,提升园区小微企业办税体验。
24.联合产业园区管理部门走进园区,实地了解园区和企业运营情况,解决税费诉求和问题;邀请园区代表、企业协会代表走进办税服务厅,实地感受税费服务优化效果。
(十一)探索多元联动,提速矛盾化解
25.在税务与工商联协同联动基础上,探索构建司法体系、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社区街道共同参与的大调解格局,通过加强支部共建、签署合作协议、搭建协作体系等方式,完善税费矛盾争议多元化解机制,依法及时就地化解小微经营主体税费争议。
26.通过树立优秀企业代表、诚信纳税人代表先进典型等方式,培养小微经营主体法治思维。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选聘诚信纳税人为特邀调解员,发挥群众自治力量,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提升税法遵从度。
(十二)规范涉税服务,促进行业发展
27.积极对接市场监管部门、政务服务平台等,进一步拓展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业信息公示渠道;探索推广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码”,依托信息技术,全面归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相关信息,提供信用记录、查询、展示等集成服务,便利市场主体择优选择涉税专业服务。
28.开展面向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定制服务,提供专场辅导、专项走访等个性化服务,进一步提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服务的规范性和专业化水平。
29.组织开展企业、税务部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等多方参与的座谈活动,加强行业交流和供需互动。
30.依托税收大数据,探索开展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一站式体检”,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加强自身合规性建设、优化委托服务质效提供改进建议。
(十三)完善信用机制,助企保信增信
31.建立健全税务领域保信增信机制,开展事前风险提示、事中修复指引、事后纠正提醒,引导小微企业从源头预防失信,、及时修复失信,帮助小微企业依法依规提高纳税信用级别。
32.联合激励守信,对A级纳税人到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社会团体登记、特种设备登记、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变更等事项,提供免证照、缩短审批时间、资料免费邮寄、信用承诺容缺办理等便利服务。
三、行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各级税务机关和工商联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强化协同配合,确保行动任务不折不扣落实;要将“春雨润苗”行动与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小企业服务月、个体工商户服务月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部署、同步落实、一体推进。
(二)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要建立健全工作配套机制,聚合众力对标对表抓落实,聚焦问题一项一项抓进展,不搞花架子,确保各项行动任务扎扎实实落实到位,推动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部署在安徽落地见效,进一步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着力让纳税人更“有感”。
(三)突出重点,打造精品。要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打造品牌”原则,结合已经开展的工作,创建“一局一品”,一个市局一个品牌,一个品牌一个特色,深化“春雨润苗”行动内涵;可灵活采取“省局推荐、市局认领”“市局确定、省局备案”等方式,确定品牌方向,确保创建活动不跑偏走样。
(四)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勇于守正创新、精于发掘亮点,在深耕常态化措施、打造特色化措施的同时,积极探索开展创新举措的总结推广,省税务局将择优在全省复制,并向税务总局推介;要及时总结工作成果,开展行动宣传,讲好税务故事,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切实提升“春雨润苗”品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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