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医学研究、临床诊疗、公共卫生等应用基础研究领域创新突破,着力提升全市医疗卫生领域科技创新水平,促进科技惠及民生。现开展2024年度苏州市应用基础研究(医疗卫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申报条件
1.重点项目
重点支持重大疾病诊治研究,着力培育集聚一批高水平研究团队,获取一批标志性技术成果,解决一批关系民生的医疗卫生疼点堵点难点问题。重点项目每项项目资助不超过30万元,实施期不超过3年。
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是在苏州的三级甲等医院或市级公益性事业单位;(2)申报项目符合指南方向(详见附件1);(3)项目负责人作风学风优良,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4)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推荐名额: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苏州市立医院推荐不超过5项;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推荐不超过3个;其他每个三级甲等(中医、专科)医院(含分院及依托医院或科室建设的研究所)、市级公益性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推荐不超过2项。
2.面上项目(指南代码240401)
重点支持新型临床诊疗和公共卫生研究,围绕重大传染病防治、老年人健康、妇女儿童健康、残疾人康复等领域,取得一批原创性的诊疗新技术、新方法和新标准,建立规范化的治疗策略和标准,有效解决临床实际问题。面上项目每项项目资助不超过10万元,实施期不超过3年。
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是在苏州的三级乙等及以上医院、在苏高校、公共卫生机构等;(2)项目负责人作风学风优良,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专业技术职称;(3)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推荐名额:每个三级甲等(中医、专科)医院推荐不超过6项,其中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推荐不超过4项;苏州大学、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三级乙等(中医、专科)医院、市级公益性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推荐不超过3项;其他单位推荐1项。
3.青年项目(指南代码240402)
重点支持刚开始从事科研工作的青年医护科研人员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养青年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为其尽早确定研究方向奠定基础,加快建设高水平基础研究后备人才队伍。青年项目每项项目资助不超过5万元,实施期不超过3年。
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是在苏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院、高校、公共卫生机构等;(2)项目负责人作风学风优良,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专业技术职称;(3)项目负责人年龄男性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38周岁(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三级甲等医院推荐项目中,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2岁(199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项目负责人承担项目占比不低于50%。
推荐名额:见附件2。
二、申报要求
1.本计划仅支持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研究,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须符合计划定位要求。鼓励与境内外高水平科研实体开展基础研究合作与交流。联合申报的项目,必须附单位间签署的合作协议。本计划不受理涉密项目,并由项目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审查。
2.经费预算及使用须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合理真实,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申报单位承诺的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不得以财政资助资金作为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来源。
3.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4.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失信行为。因科研失信记录和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的,按《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5.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项目主管部门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会同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并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市科技局将会同驻局纪检监察组对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情况进行抽查。
三、申报流程
1.请各申报单位注册登录苏商通平台(https://sst.suzhou.gov.cn/),点击“政策直达—>科技服务”或访问“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市域一体化”(http://www.szzxzjsb.com),选择“2024年度苏州市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任务,在任务详情页找到要申报的计划类别,点击“办理”后进行在线申报,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书面申报材料须和网上申报内容一致,申报单位对项目材料真实性负责。申报单位如尚未注册过苏商通平台,请提前注册。
2.园区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8月21日,系统关闭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17:00。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于8月29日17:00前交至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5号窗口,节假日不受理。
四、业务咨询: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67068000、67068022、67068017
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66681626
市科技局基础研究与科研条件处:65240990
技术支持:市科技服务中心信息科:65236208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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