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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关于加快推进松江区智能终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5日 10:10:23 发布部门:上海市松江区经济委员会 收藏

  为积极贯彻落实《上海市促进智能终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沪府办发〔2022〕12号)、《松江区关于推进重点产业“一把手”工程的工作方案》有关精神,推动松江区智能终端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形成智能终端新质生产力,我委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松江区智能终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请市民和有关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征集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

  二、征集方式:

  (一)来电反馈:37737122

  (二)来信来函:上海市松江区经济委员会(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3456号2号楼,邮编:201620)

  (三)邮件反馈:sjjwjsjbk@163.com

  松江区经委将对市民和有关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分析、论证,对符合制定原则和要求的意见建议予以归类采纳。

  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上海市松江区经济委员会

  2024年7月15日

  关于加快推进松江区智能终端产业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促进智能终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沪府办发〔2022〕12号)、《松江区关于推进重点产业“一把手”工程的工作方案》有关精神,推动松江区智能终端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产业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一、重点支持方向

  智能终端产业领域设计、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的全产业链,支持智能终端企业投放新产品、落地新应用、促进新消费。包括但不限于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机器人、智能家居办公终端以及其他面向各种场景应用的行业智能终端、虚拟现实交互终端、智能穿戴终端、信创终端、软硬件基础支撑体系等。

  二、重点支持措施

  (一)支持产业项目引进。对新引进的智能终端企业,在松江区租赁生产办公用房的,经认定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在松江区购置自用生产办公用房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贴;对于新落地的从事智能终端产品及其关键零部件制造的产业项目,按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0%给予补贴,最高1000万元。对于新开展的基于智能终端产品的运营项目,对项目运营所需购买数据计算存储的系统软件及设备,给予设备总投入的10%,最高300万元补贴;对租赁第三方云计算、云存储等云服务,给予年度实际支付的服务费用的20%,最高100万元补贴,单个项目最多给予三年补贴。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支撑作用的智能终端产业项目,可针对企业个性化需求,按照“一企一策”方式给予扶持。

  (二)支持产业协同集聚发展。鼓励产业链上下游非关联企业间发生产品或服务购买、租用、融资租赁等合作项目,对采购方给予不超过年度合同累计金额20%、最高200万元的奖励。鼓励智能终端企业引进或投资(非控股股东)从事制造或技术服务类产业链上下游相关企业落户松江,并在三年内与新落户企业间形成的购买、租用、融资租赁等合作项目,对采购方给予不超过年度合同累计金额20%、最高200万元的奖励。单个企业采购扶持累计不超过3次,扶持总金额最高500万元。

  (三)支持企业提质增效。支持智能终端品牌企业在面向个人消费和面向企业生产两个领域丰富产品品类、创新产品形态,在智能可穿戴设备、虚拟现实设备、智能家居、各类行业智能终端等领域推出质量优、市占高、人气旺的终端产品。根据不同的行业和产品类别,对销售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年度爆款终端产品,按照该产品年度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单款产品最高20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最高500万元。

  (四)支持拓展示范应用。鼓励企业的智能终端产品和技术在工业生产、教育培训、社会管理、公共安全等各行业融合应用,打造各领域的“智慧+X”场景应用。对企业在各场景应用中提供的智能终端设备及系统的销售、租赁或服务的金额,给予最高5%的奖励,单个企业最高500万元。对于获得国家部委、市级部门认定的与智能终端相关的场景示范应用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开展区级“智能终端+应用场景”示范项目,对获得认定的示范项目的智能终端相关产品服务的供应企业,单个场景给予最高30万元的奖励。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1项。

  (五)鼓励开展技术创新。鼓励智能终端领域相关企业独立或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上下游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积极申报国家、市级、区级产业技术创新研发类项目。对承担国家级项目的,给予项目单位不超过1:1的资金配套,最高500万元;市级项目不超过1:0.5的资金配套,最高200万元。各级财政合计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对获得区级产业技术创新项目立项的智能终端领域的项目,按不高于项目投入总额的30%给予资助,最高500万元,在拨付相应政策扶持资金时可放宽相关限制条件。

  (六)鼓励企业规模化发展。对属于智能终端领域,具备智能终端技术成果的制造业或技术服务业企业,经认定,企业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5千万元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后续按每递增5千万元销售收入奖励10万元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最高500万元。对于批发零售类企业,经认定,企业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后续按每递增1亿元销售收入奖励10万元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最高500万元。

  (七)支持建设技术创新平台。支持龙头企业独立或联合上下游企业、科研机构等围绕“智慧+X”应用场景,打造新型研发机构、设立联合实验室、试验基地等新产品新技术创新平台或载体,对国家部委、市级部门支持建设的创新平台或载体,自获评年度起连续3年每年按照创新平台或载体实际运营费用的10%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平台或载体与产业链上下游其他非关联企业形成技术转化,对首批次技术转化单个项目给予交易额20%,最高500万元的奖励。

  三、附则

  (一)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由松江区经济委员会负责解释。如实施过程中遇到国家或上海市颁布新政策规定,且新政策规定与本规定内容存在不一致的,不一致部分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二)凡符合本政策内容的智能终端企业,在享受上述政策的同时,还享受我区科技、人才、产业园区等优惠政策。但若有相同或重复条款,则按就高原则给予奖励。

  (三)扶持资金由区级财政和街镇(开发区)财政按规定比例承担。

  (四)原则上同一家企业,只能申报本政策中的一个项目。

  (五)扶持对象如通过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扶持资金,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一切扶持资格并追缴资金。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失信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纳入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平台。

(责任编辑:caoq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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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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