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务局、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推荐2024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4〕29号)(http://gdii.gd.gov.cn/jnhxhjj/content/post_4457484.html),简称《通知》,为做好我市2024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申报企业和园区应满足《通知》明确的遴选对象范围和基本要求。已获认定的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可优先推荐申报国家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
二、推荐程序
(一)申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务局组织本区符合要求的企业和园区,按照自愿参与原则,于8月1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分类填报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s://www.miit.gov.cn下载),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已入选2022年水效领跑者名单的企业、园区,可直接将申请材料提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初审。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务局对本区企业、园区申请进行初审,并征求同级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意见后,请于8月8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将申请报告、推荐表(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下载)等材料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有关行业协会对本行业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初审后,也可在8月8日前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推荐。
三、工作要求
请各区结合《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珠工信〔2024〕136 号)等相关要求,积极发动本区工业企业及工业园区申报国家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认真推进工业节水工作,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升。鼓励有关行业协会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实际,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园区进行申报,并发挥协会优势加强对企业、园区的政策宣贯和服务指导。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珠海市水务局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骆宏炬,2113210;市水务局黄梅喜,2616827;市发展和改革局陈旭东,2230997;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庄靖,262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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