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含辛集市)、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专精特新方向)的通知》(财建〔2024〕142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冀财建〔2023〕213号)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所提资金分配意见,现调整下达你市、县202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万元(具体金额及绩效目标见附件),该项资金2024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50805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本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第一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下简称重点“小巨人”企业)第三年奖补、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第二年奖补。
请按规定及时拨付上述奖补资金,并与同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资金监管。一是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二是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监控,建立项目绩效跟踪机制,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对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要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督促及时整改落实。
附件:1.202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精特新方向)明细表
2. 202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河北省财政厅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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