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推进新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昆办发字〔2022〕10号)文件要求,现将获得2024年度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专项资金企业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为7天,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昆山市夏东街669号B栋
邮政编码:215300
业务部门:昆山市商务局服务贸易与电子商务科,5736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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