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健康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的通知》(穗财保〔2024〕72 号,详见附件),现将广州市财政局转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24.75万元安排给你局。请在“数字财政”系统收到上级下达的一级项目1日内按照项目支出管理规定办理项目入库,并按要求填报绩效目标等有关情况。
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此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
请落实项目主体监管责任,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安排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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