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昆山市博士后工作资助实施细则》(昆人社发〔2021〕19号),现就组织由报2022年度博士后工作资助经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博士后工作资助经费申报范围包括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和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创新基地)建站资助、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出站留昆资助和科研配套资助。
二、申报条件
1.申请建站资助经费的工作站和创新基地,是指经国家人社部或江苏省人社厅批准设立,已招收博士后的单位。
2.申请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的博士后,是指经省级以上博管办批准,获得博士后编号,进入我市工作站或创新基地工作的博士后。
3.申请出站留昆资助的博士后,是指在办理出站手续后,在我市企业工作或创业的人员。
4.申请科研配套资助的博士后,是指在站期间的研究项目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和面上资助,以及获批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的博士后。
三、申报程序
工作站、创新基地建站资助经费,由设站单位提出申请,材料报所在区镇初审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出站留昆资助和科研配套资助,由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申报材料报所在区镇初审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四、申报材料
(一)建站资助
1.昆山市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基地)建站资助审报表(附件1);
2.设站获批文件;
3.全国博管办或省人社厅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
4.2021年10月22日前(昆人社发〔2021〕19号文件出台前)获批的站点还需提供在站博士后工作中期考核鉴定表(附件6);
5.用人单位信用承诺书(附件7)。
(二)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
1.昆山市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申报表(附件2);
2.全国博管办或省人社厅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
3.博士后项目简介,并附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包括专利、论文、获奖及荣誉证书、产生的经济和社会价值等);
4.申请第二笔资助的,另需提供博士后证书;
5.2021年10月22日前(昆人社发[2021〕19号文件出台前)进站的另需提供在站博士后工作中期考核鉴定表(附件6)
6.用人单位信用承诺书(附件7):
7.个人信用承诺书(附件8)。
(三)出站留昆资助(创新类)
1.博士后出站留昆资助申报表(创新类)(附件3)
2.博士后证书和身份证;
3.个人1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社保参保证明和完税证明;
4.单位出具薪酬发放说明,银行流水或工资单;
5.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6.申报当年度企业纳税证明;
7.申报当年度企业社保缴纳证明;
8.成果证明材料(包括专利、论文、获奖及荣誉证书、承担的项目、产生的经济和社会价值等);
9.用人单位信用承诺书(附件7):
10.个人信用承诺书(附件8)。
(四)出站留昆资助(创业类)
1.博士后出站留昆资助申报表(创业类)(附件4):
2.博士后证书和身份证;
3.创业计划书;
4.股权证明、验资报告、公司章程;
5.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6.1年以上个人和企业纳税证明;
7.1年以上个人和企业社保缴纳证明及明细:
8.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
9.成果证明材料(包括专利、论文、获奖及荣誉证书、承担的项目、产生的经济和社会价值等);
10.用人单位信用承诺书(附件7)
11.个人信用承诺书(附件8)。
(五)科研配套资助
1.昆山市博士后科研配套资助申报表(附件5):
2.获省博士后科研资助的提供获批文件,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的提供证书;
3.用人单位信用承诺书(附件7)
4.个人信用承诺书(附件8)。
五、申报方式
1.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由报表和附件材料胶装在一起,于2022年10月25日前递交至市人社局职建与专技科(前进西路1801号D栋918室)。
2.设站单位登录“昆如意”企业服务枢纽平台,注册登录后进行“一企一档”企业基本信息填报(前期已进行“一企一档”填报的企业可直接进入项目申报),经市科创发展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在“我要申报”“市人社局”中找到相应的博士后项目,于2022年11月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报材料须与纸质申请材料内容保持一致。区镇主管部门于11月10日前完成网上初审。
附件:
1.昆山市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基地)建站资助申报表
2.昆山市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申报表
3.博士后出站留昆资助申报表(创新类)
4.博士后出站留昆资助申报表(创业类)
5.昆山市博士后科研配套资助申报表
6.在站博士后工作中期考核鉴定表
7.用人单位信用承诺书
8.个人信用承诺书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年10月1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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