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2023〕34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粤财工〔2024〕17号)等有关规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编制了2024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支持大型产业集聚区建设)资金项目计划,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7月日至2024年7月日,共7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7月24日
(联系人:陈江峰,电话:020-83133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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