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实施“八大工程”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政策》(苏府规字〔2024〕4号)和《苏州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苏科规〔2023〕1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现将2023年省级孵化器备案拟补助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5日至7月31日,为期7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苏州市人民路979号苏州市科学技术局,215002
业务部门:市科技局合作处,65231335
监督部门:市科技局机关纪委,65233021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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