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市场监管系统转移市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惠州市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开展《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分级评价后补助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标准
已通过《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分级评价,取得等级证书的企业,按照一次性不超过5万元的标准予以补贴。本项目预算总金额为10万元,将根据申报先后顺序和实际申报情况进行分配。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已通过《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分级评价,取得等级证书的企事业单位
2.注册地在惠州的企事业单位,在惠州市从事生产经营或技术研发活动,并且拥有稳定办公场所。
3.已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或者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4.截至申报前无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三、申报方式
登录“粤财扶助”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czbt.czt.gd.gov.cn/),填报惠州市《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分级评价后补助项目申报书,填写完毕后下载打印,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章)加盖企业公章彩色扫描后连同申报材料上传平台,同时线下提交1份纸质申报材料至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号楼710室知识产权促进科。
四、申报所需材料
1.惠州市《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分级评价后补助项目申报书;
2.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银行开户证明;
5.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或者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佐证材料;
6.已通过《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分级评价的相关佐证材料;
7.申报单位信用报告(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网站查询下载)。
以上申报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星期五)17时截止,逾期不再受理。有关流程进度,企业可通过“粤财扶助”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实时查询。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业务联系人:翁继超,联系电话:0752-2831292;
平台联系人:石工、赖工,联系电话:0752-2881753。
附件:1.惠州市《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分级评价后补助项目
申报书
2.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4年7月25日
附件1:
惠州市《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分级评价后
补助项目申报书
单位名称 |
申请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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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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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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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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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明确到支行、分行、分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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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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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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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机构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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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日期 |
有效期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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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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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单位意见 |
以上填写的内容和提交的相关材料真实、完整、无误,如有不实,我单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法人代表(签章):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项目申报单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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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名称 |
申请财政资金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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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在地址 |
项目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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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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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一、本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二、申报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并完全按照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提供;本单位对项目申报、实施、验收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完全责任,无编报虚假预算、篡改单位财务数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信用信息核查。 三、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 四、如有失实或失信行为,愿意根据相关规定,承担以下责任:(1)取消项目评审资格;(2)撤销项目立项,并退回财政补助资金;(3)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并报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列入社会信用记录,失信情况同意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4)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等。 单位法人代表(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日期:(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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