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工信局,各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工委组织部(党群部)、人社部门:
为贯彻落实《南昌市顶尖领军人才领航计划实施细则(试行)》(洪府厅发〔2018〕79号)精神,认真做好2024年南昌市“顶尖领军人才领航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申报单位应符合《关于实施“天下英雄城 聚天下英才”行动计划的意见》(洪发〔2018〕8号)、《南昌市顶尖领军人才领航计划实施细则(试行)》(洪府厅发〔2018〕79号)中的相关要求。
2.申报人应为2018年4月28日以后全职引进,在申报单位创新创业一年及以上,拥有核心技术或掌握自主知识产权,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经认定为我市A、B、C类人才(其中由我市民营企业自主引进或培养的A、B类人才可追溯至2018年4月28日之前),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在昌领办、创办企业或依托企事业单位开展创新研究、创新成果转化和经营管理活动,为我市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申报单位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一定产业规模,其工商注册、税收汇缴和社会保险缴纳均在南昌市的企业或市属高职以上院校、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等。
二、申报方式
申报人所在单位登陆南昌市人才“港·网·窗”一体化服务平台(https://www.ncrcw.com.cn/ngwc/#/index),进入“南昌‘人才新政’申报入口”,选择“企业申报”项目“顶尖领军人才领航计划”申报模块,在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后,按说明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申报时间:2024年8月1日-8月31日。
三、审核流程
1.网上初审。由税收汇缴地所在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不通过要说明原因,用人单位完善相关信息后可再次提交。
2.现场核验。网上初审通过后,用人单位携带初审上传材料原件到所在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人社部门进行现场核验。核验不通过要说明原因,用人单位完善相关信息后可再次提交。9月1日前完成网上初审、现场核验工作。
3.网上复审。由市人社局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未通过复审的,将结果反馈给申报单位;通过审核的列入实地考察名单。9月10日前完成复审工作。
4.实地考察。由市委人才办统筹,市人社局牵头,市工信局配合,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真实情况及人才创新创业情况等进行实地考察。综合考察结果,提请市委人才办召开会议研究,确定专家评审对象名单。其中,对条件具备、业绩突出、学术造诣高且明确的,可以直接认定,并列为建议人选名单。
5.专家评审。市人社局组织专家评审会,对评审对象的学术科研水平、创新创业能力、作用发挥情况、市场前景潜力等进行集中评审,同意票数达2/3以上的对象列为建议人选名单。
6.审定公示。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建议人选名单进行审定,确定候选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有关事项
1.现场核验后,用人单位将申报书(签名、盖章)及个人主要业绩和创新成果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顺序与申报书内容一致)装订成册(共3套),于9月10日前送市人社局。
2.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发动,指导用人单位做好申报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南昌市人社局人才发展服务科反馈。
联系电话:0791-83884296 0791-83852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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