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江东新区经济促进局、河源国家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河源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河科〔2020〕39号)和《河源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验收暨运营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河科〔2023〕79号),河源市科学技术局对2005至2022年期间认定的共172家河源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组织开展建设验收暨运营考核评估工作,其中:2021~2022年认定组建的32家工程中心列为动态监测评估对象,2005~2020年认定组建的140家工程中心列为建设验收与考核评估对象。相关评估结果经网上公示,现予以公布如下(名单详见附件):
一、2021-2022年工程中心动态监测评估结果(附件1)。
二、评定良好等级的工程中心2家(附件2)。
三、评定合格等级的工程中心61家(附件3)。
四、评定不合格等级、限期1年整改的工程中心51家(附件4)。整改期满后进行整改评估。
五、评定不合格等级、撤消资格的工程中心26家(附件5)。
请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工程中心依托单位进一步加强工程中心的管理,推进工程中心的建设,深化产学研合作,提升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产业和科技互促双强提供有效支撑。
河源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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