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省级有关单位:
按照“放管服”和“三评”改革的要求,为加快完善以诚信为基础、以绩效为目标、以激励为导向、以规范为保障的科技计划体系和资源配置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经商省财政厅同意,我们制定了《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暂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科技计划体系创新科技资源配置机制的改革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暂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科技计划体系创新科技资源配置机制的改革方案(试行)》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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