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经局,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区、长江新区科创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科〔2024〕12号)和《武汉市促进未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武办文〔2024〕9号)等文件要求,市科创局拟组织开展未来产业孵化器(空间)建设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面向前沿未来、结合我市重点产业方向,鼓励建设一批未来产业孵化器(空间),加速高精尖产业发展和未来产业培育,加快打造新质生产力,抢占未来发展新高地。
(二)基本原则
先行先试。鼓励有条件的孵化载体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未来产业孵化模式。
突出专业。聚焦未来产业细分领域,突出专业团队、专业平台、专业投资、专业化服务能力。
开放协同。鼓励行业龙头企业、高能级创新平台、投资机构等共同参与,促进四链深度融合。
示范推广。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分层分类开展试点,逐步示范推广。
(三)主要目标
到2027年,培育5家以上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未来产业孵化器,引导10家以上载体开辟未来产业孵化空间。推动一批前沿、颠覆性技术转化为创业项目,孵化一批未来产业领域的高成长性初创科技企业,推动加快形成若干未来产业集群;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培养一批高素质专业化的孵化人才,带动未来产业领域高端创新资源集聚和创新创业生态优化提升。
二、试点内容
(一)产业领域
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空间和未来健康六大方向,未来显示、元宇宙、生物制造、电磁能、新型储能、未来网络、量子科技、通用人工智能、深地深海深空、先进半导体、人形机器人、脑机接口、未来新材料等13个重点领域。
(二)试点类型
本次建设试点分为未来产业孵化器和未来产业孵化空间两类。
未来产业孵化器是指重点聚焦于未来产业细分领域,构建了有效的前沿科技成果转化和高科技企业加速孵化模式,具备突出的市场化、专业化服务能力和全要素整合能力,未来产业领域创业企业和创新资源集聚度较高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
未来产业孵化空间是指孵化载体在现有孵化场地中开辟一部分专用空间,为未来产业领域创业企业提供优质办公空间、共享设施、技术平台、早期投资和供应链对接等专业化服务,促进未来产业领域创业企业快速成长。
(三)试点对象
鼓励多元化主体积极建设未来产业孵化器(空间),形成未来产业孵化载体培育梯队。其中:
1.重点支持国家大学科技园积极申报国家级未来产业科技园建设试点,依托科教资源优势打造未来产业孵化器,或开辟未来产业孵化空间。
2.支持市级以上孵化器积极开辟未来产业孵化空间,其中,重点鼓励专业型孵化器转型未来产业孵化器。
3.鼓励行业龙头企业、高能级创新平台聚焦垂直领域,新建未来产业孵化器或未来产业孵化空间。
(四)基础条件
1.产业集聚。聚焦某一未来产业细分领域已开展一定孵化服务布局,能够为未来产业孵化提供必要的空间保障和优质的软硬件环境,在培育和招引产业链上下游初创科技企业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2.服务专业。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与各类专业机构开展深度合作,为未来科技企业提供技术发现、委托研发、验证熟化、检测认证、工业设计、早期专业投资、知识产权、供应链和产业链资源链接等专业服务。
3.模式领先。具备“超前孵化”“组装项目”的能力,与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机构、投资机构等合作联动,建立“前沿科技成果转化+创业孵化”深度融合、“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贯通机制。
4.人才支撑。具备一支高水平的孵化人才队伍和创业导师队伍,能够依托知名企业家、投资家、科学家、产业服务专家等为企业深入开展创业辅导。
5.优势突出。依托行业龙头企业、高能级创新平台、专业投资机构,具备较强的资源链接能力,或在成果转化、技术支持、创业辅导、服务链接、产业链资源、投资加速、国际化服务等方面具备突出的特色优势,能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发挥良好的带动效应。
6.保障有力。有充足的空间、资金、人才等投入,保障建设目标完成。
三、申报流程及实施安排
(一)单位申报
申报单位结合自身优势、特点,根据申报类型编制填写《未来产业孵化器建设试点申报表》或《未来产业孵化空间建设试点申报表》(样表见附件),并附相应佐证材料,于2024年8月15日前报送至所在区科技管理部门(申报表及佐证材料A4双面打印装订成册,提交盖章纸质版一式2份、PDF格式扫描件1份)。申报材料要求思路明确、路径清晰、可操作性强、目标合理、保障措施具体有力。建设期原则上为3年。
(二)区级推荐
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信息进行审核,遴选专业孵化服务能力突出、基础条件优秀、建设路径切实可行的载体(年度绩效评价优秀载体优先),于2024年8月20日前推荐至市科创局。鼓励各区制订配套支持措施。
(三)评审遴选
9月,市科创局组织专家对载体提交的申报材料开展竞争性评审,择优遴选列入第一批试点范围,授予“武汉市未来产业孵化器(空间)建设试点单位”称号。
(四)服务与支持
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将根据试点建设推进情况,对试点单位在资金补贴、空间运营、金融赋能、应用场景、人才引进、政务服务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积极加强资源导入和服务对接,促进产业生态优化提升。
市科创局根据载体建设目标开展年度建设进度评价,对进度良好的载体给予经费补助。
(五)试点验收
市科创局结合共性要求和个体差异,制定验收标准。建设期满,组织专家开展试点验收,对于通过验收的试点载体,正式认定为“武汉市未来产业孵化器(空间)”。认真梳理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广泛开展宣传,推进示范引导。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5530351,85530035,85530159
电子邮箱:kjjzcfwb@163.com
地址:江汉区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522室
武汉市科技创新局
2024年7月22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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