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工程建设标准支撑作用,推动建设科技创新,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和修订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与申报
复审范围包括:2019年发布实施及2019年复审继续有效的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详见附件1);因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有关政策、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等发生变化而需调整的标准。
纳入复审范围的标准主编单位应结合标准实施、咨询、反馈等情况,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审。自审结论需修订的,进行修订申报。
二、申报要求
1.需修订的标准,原则上由原主编单位开展修订申报并继续承担修订任务。
2.强化科研诚信管理。标准修订负责人和申报单位须在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2、3),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失信行为。
三、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1.复审标准的主编单位组织填写《工程建设标准(标准设计)自审意见表》(附件4),在“自审意见”一栏中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有主编单位公章后,形成纸质版(一式三份)。
2.申报单位在“江苏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管理系统”(http://st.cdmp.tech/)完成注册登录,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提交后在线打印申请表,在“主编单位”一栏中加盖所有主编单位公章后,连同科研诚信承诺书一并扫描并在系统内上传,并形成纸质版(一式三份)。
四、其他事项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12日;纸质材料报送至省工程建设标准站,受理截止日期为8月13日;手续不全或逾期者不予受理。
联系人:庄玮025-51868859、钟秋爽025-51868179
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812房间,邮编210036
附件:
1.2019年发布实施及复审继续有效的标准
2.省建设系统科研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
3.省建设系统科研项目申报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
4.工程建设标准(标准设计)自审意见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7月24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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