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凡申报服务贸易引导资金的单位和项目,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注册登记、税务登记和主要工作场所均在园区,且在园区依法纳税的企业或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合法合规经营。
(二)项目申报单位与实施单位、资金使用单位必须一致。
(三)项目申报及实施单位近两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
(四)申报单位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五)满足附件1申报指南规定的具体要求。
(六)本细则中所述服务贸易企业指服务出口额达到50万美元或服务进口额达到100万美元(2023年度或2024年上半年度)。
(七)本项目中新增指的是2023年对比2022年,其他发生额是对2023年度发生的数据进行申报,落户奖励针对的是2023年1月1日后新注册企业。
二、申报类别
类别 | 子类 |
落户奖励 | 龙头项目 |
知识密集型项目 | |
研发中心项目 | |
房租补贴 | |
经营奖励 | |
发展奖励 | |
吸引数字贸易合作伙伴落户奖励 | |
鼓励品牌打造 | |
服务贸易企业国际业务补贴 | |
数据安全受理认证奖励 | |
境内外参展 | 国际市场拓展活动奖励 |
国内市场拓展活动奖励 | |
国家级展会参展商合作奖励 |
三、申报流程
(一)本次申报采取不见面申报方式,具体申报方式为:请于2024年8月24日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用户空间—专题平台入口—业务征集平台,选择“2024年苏州工业园区服务贸易引导资金申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并按照要求上传相关附件,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并上传相关附件。
(二)联系方式: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67068000、67068125、67061013
园区商务局:6668 0932
技术支持:4008696086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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