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科技局,昆山旅游度假区经发局(科技局),各镇科技部门,各载体:
为引导我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昆山市科创载体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昆科字〔2024〕36号),现组织开展2024年昆山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23年(含)之前经昆山市级及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备案)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科创产业园、大学科技园等各类科技创业孵化载体。
二、评价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评价流程
1.参评载体登录昆山市科创载体管理平台(http://36.138.41.109:18186/),按要求完成相关数据信息填报。未登录过本平台的载体,用户名和密码请联系区镇科技助理。
2.区镇主管部门登录管理员账号,确认辖区内载体相关数据信息填报的完整度。
3.市科技局公布绩效评价结果。
四、注意事项
1.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采取系统自动评价的方式,全面实行信用承诺制。各参评载体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填报数据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严禁提供虚假材料、虚报统计数据等行为。对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将取消申领后续奖励及补贴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本次绩效评价填报的当年度数据应为绩效评价期内完成情况,累计数据应为截至绩效评价期结束之日累计完成的情况。
3.本次绩效评价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8日17:00。未能按时完成绩效评价的,其评价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评价为不合格的载体将取消当年度参评绩效奖励资格。
昆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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