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各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三批)的通知》(穗财农〔2024〕34号)《广东省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粤农农函〔2024〕726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广州市番禺区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下简称《方案》)具体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采取自愿申报的方式,具体申报资格、申报流程、补助方式及补助标准等事项详见《方案》。
二、资料提交
申报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的农业经营主体需填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书》《项目预算明细及绩效目标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计划申报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承诺书》(《方案》附件1-4)及其他相关材料一式两份,并于8月22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番禺区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
三、其他事项
请各镇(街)积极发动并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申报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着力推动我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和培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各镇(街)、各农业经营主体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径与我局联系。
联系人:潘女士;联系方式:84813208
广州市番禺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3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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