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国家、省、市知识产权方针政策要求,鼓励全市企事业单位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能力,解决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知识产权问题,充分发挥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重要作用,根据《惠州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惠府〔2023〕9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惠州市2024年度市级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第一批)》(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并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及《2024年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保护类项目申报评审表》(附件2)的要求填报项目申报书(附件3),形成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和彩色PDF电子版及可编辑WORD版(拷贝U盘,不退回)的申报材料,送/寄至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科(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明二路17号1号楼707室)。
二、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5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一)各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进行申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将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评审、信用征询、公示等相关程序确定立项单位。
(二)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或多头申报,且在项目申报时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
(三)申报单位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核算和会计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未被列入国家、省、市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过去3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知识产权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且符合各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
(四)如无另行规定,项目实施时间均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五)未尽事宜,以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解释为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庄新钮
电话:0752-2789870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明二路17号1号楼707室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7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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