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指导意见》(苏政发〔2023〕104号)、《江苏省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苏发改高技发〔2024〕229号)精神,江苏省发改委将举办“江苏未来产业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构建自主可控、系统完整、先进安全的“10+X”未来产业体系,着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通过举办本次大赛,积极搭建交流展示平台,发现和挖掘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带动作用强的未来产业项目,不断培育壮大未来产业领域的创新创业主体,不断塑造未来产业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助力江苏加速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未来产业集群。
二、大赛主题
创新赋能 领航未来
三、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办单位: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
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大赛组织实施。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负责大赛各项工作的具体执行。
四、参赛条件
大赛设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两个类别,分别进行比赛。
1.基本条件:参赛企业为江苏省内注册的非上市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企业所处行业领域需符合第三代半导体、未来网络、氢能、新型储能、细胞和基因技术、合成生物、通用智能、前沿新材料、零碳负碳(碳捕集利用及封存)、虚拟现实10个成长型,以及量子科技、深海深地空天、类人机器人、低空经济、先进核能等前沿性未来产业体系范畴,具有创新能力和较高成长潜力,参赛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2.注册时间:参赛企业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2021年7月26日(含)之后的,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参赛企业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2021年7月26日之前的,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3.诚信要求:参赛企业应承诺无虚报项目、虚构事实、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并签订承诺书。参赛企业如在申报项目、比赛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不论处在大赛何种阶段或赛后,立即取消比赛资格、撤销所有奖项及奖励、记入信用档案,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相关法律责任。
五、赛事安排
(一)报名
1.各市(区)发改委牵头组织,相关未来产业基金发起人配合,征集本地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及项目报名参赛。
2.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对报名的企业及项目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大赛参赛条件的项目可进入初评。
3.参赛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26日。
(二)初评(2024年8月初进行)
1.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组织专业力量,根据项目所处行业领域,视报名项目数量分若干组对项目进行初评及打分排序。
2.初评采取集中书面评审方式进行,每组邀请三位专家(其中两位技术专家、一位创投专家),根据项目报名提供的书面材料进行打分。每组中初创企业组与成长企业组排名前12%(含12%,四舍五入)的项目直接入围决赛,排名12%(不含12%)至20%的项目待定,经三位综合型技术或创投专家综合遴选、比较后择优(按照50%比例)进入决赛。项目初评阶段全程录像备查。
3.晋级公示。大赛组委会对初评所评选出的入围决赛项目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认晋级决赛项目名单。
(三)决赛(2024年8月中旬进行)
1.决赛形式。决赛拟采取现场路演形式进行。晋级决赛的项目通过7分钟现场路演展示、5分钟点评专家提问后,进行现场打分,得分及排名情况现场公布。
2.专家构成。决赛评审专家组由7位资深专家组成,以综合型技术专家及创投专家为主。
3.评分规则。评审专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原则,围绕技术和产品、商业模式及实施方案、行业及市场、财务分析、团队等方面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分。每个项目的现场得分标准为7位专家评委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之后的平均得分。
4.评分安排。每个项目路演结束后,评审专家通过现场打分器打分,同时需填写纸质打分表并签名。每位评委出分和现场总得分通过大屏幕实时公布(前5个项目统一打分,在第6个项目结束后公布前5个项目的得分,其余项目得分逐个在下一项目路演结束后公布)。决赛阶段评审过程全程录像备查。
5.奖项设置。大赛按照入围决赛项目数量设置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总获奖项目数不超过30个。其中:一等奖比例为5%,二等奖比例为10%,三等奖比例为20%,优秀奖比例为25%。
六、宣传激励
1.大赛过程将进行全方位整体报道,对大赛获奖参赛项目在省未来产业发展大会上设置颁奖环节进行展示宣传。
2.大赛获奖项目将优先推荐享受省相关未来产业培育政策支持,获奖项目成员符合申报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下年度省“双创计划”。
3.大赛获奖企业将优先推荐给省战新产业相关未来产业天使基金,优先获得省投资基金业协会、省创投协会、省人才创投联盟会员单位的融资对接服务。
七、相关要求
(一)请各市(区)发改委和有关单位积极做好赛事组织工作,充分扩大宣传效应,广泛动员、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参赛。鼓励已申报省战新产业母基金出资相关未来产业天使基金推荐优质项目参赛。
(二)参赛项目(参赛类别不限)由各市(区)发改委审核盖章后将参赛项目汇总表、项目报名材料(含参赛企业资料填写表、企业盖章确认后的参赛承诺书等)于7月26日前报至市发改委高技处。
咨询电话:
苏州市发改委高技处 68616945
张家港市发改委产业科 58126102
常熟市发改委产业科 51530502
太仓市发改委产业科 53577998
昆山市发改委产业科 57303063
吴江区发改委产业科 63982105
吴中区发改委产业科 65258609
相城区发改委产业科 85182011
姑苏区发改局服务业处 68728314
工业园区科创委产业处 66681694
虎丘区经发委产业处 68750911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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