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NRF)的合作协议及后续达成的共识,2024年度双方将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支持两国科学家开展实质性的合作与交流。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2024年度合作的资助领域为“抗微生物耐药性(Preparing for the next pandemic - Antimicrobial Resistance)”,申请代码1请选择C或H下属申请代码。
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1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规模。
拟资助项目数量为2项左右。
(三)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经费等。NRF向韩方科学家提供相应的资助经费。
(四)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韩方合作者应符合NRF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NRF提交申请。单方提交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国内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四)合作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五)关于申请资格的详细说明请见《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申请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本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四)《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报说明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2. 中方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即“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如下:
(1)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请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NRF(中韩)”,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中文申请书填写界面。
3. 预算编报要求。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4. 附件材料。申请人应与韩方合作者共同撰写英文申请书(英文申请书模板见附件1),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中、英文申请书的基本内容须保持一致,其中项目英文名称与英文申请书项目名称应完全一致。
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5. 申请材料要求。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6. 合作协议。项目获批准后,申请人须与韩方合作者签署合作协议(模板见附件2)。
(二)依托单位注意事项。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依托单位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请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上传本单位项目申请清单,无需提供纸质版。
关于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提交等事宜,请参照《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执行(本年度只需上传一次)。
(三)项目申请接收。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的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4年7月19日至8月23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提醒依托单位科管部门在项目申请接收截止前在线确认并提交电子版申请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致电项目联系人。
五、批准结果通知
将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通知资助结果。
六、项目联系人
(一)中方联系人
国际合作局:张乐,荣念赫
电话:+86-10-6232 8404,62326998
邮箱:zhangle@nsfc.gov.cn,rongnh@nsfc.gov.cn
国际科研资助部:赖颖
电话:010-6232 5430
邮箱:laiying@nsfc.gov.cn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86-10-62317474
(二)韩方联系人
Ms. CHO Eunhye
邮箱:grace292@nrf.re.kr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际合作局 国际科研资助部
2024年7月19日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关于发布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防治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4年度公开竞争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关于发布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防治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4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关于发布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防治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4年度新型组织方式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关于对《北京市昌平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关于对《昌平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2024年北京市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评价(含预评价)结果公示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申请工作(第四批)的通知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