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现将2023年度宁波市科技创新特别奖和青年科技创新奖拟奖人员、科学技术进步奖拟奖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自7月19日至7月25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获奖项目、人员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并署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异议问题应有清楚的表述并提供相关事实证据。对于收到的异议材料,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方式:资监处 0574-89292202
机关纪委 0574-89292180
传 真:0574-89292222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2号楼1605室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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