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济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和单位: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征集广东省数字贸易优秀案例的通知》(粤商务服函〔2024〕132号),为充分展示我省数字贸易发展成果,省商务厅拟在第三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广东主题日”活动上发布“广东省数字贸易优秀案例”。为做好相关征集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本次评选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由省商务厅组织数字贸易领域专家综合参评案例的技术性与创新性、效益性、示范性和参评单位综合实力评选我省数字贸易优秀案例。
二、参评资格
(一)参评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未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参评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供参评案例的全部资料、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参评单位必须在广东省注册的独立法人或机构,并在广东进行主要运营活动。
三、参评领域
数字服务、跨境电商、工业设计、人工智能、智慧出行、数字医疗、数字文娱、数字消费、新一代信息技术、其他数字贸易等领域。
四、评分方法
从参评案例的技术性与创新性、效益性、示范性,以及参评单位的整体实力进行综合评分,取总分排前的若干名案例。
(一)技术性与创新性。项目实施过程中,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具有创新性,包括商业模式创新、管理创新等。
(二)效益性。全面实现项目预期目标,有未来发展思路和前景,有效满足服务对象需求,解决服务对象问题,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示范性。在数字贸易细分领域中具有的较高水平,对同类服务开展具有借鉴和示范意义。
(四)整体实力。综合考虑企业营收、市场占有率、科技创新能力、各类资质、所获荣誉等。
(五)数据完整性。送评案例的企业应当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及时、如实填报2023年以来的业务数据。送评案例的园区应当如实报送2023年度相关业务数据。
五、评选程序
(一)申报。
请有意向参评单位配合做好参评材料报送等工作,参评材料包括:
1.广东省数字贸易优秀案例申报表(见附件)。
2.有关证照、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各类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
3.申报单位LOGO,照片3张,宣传图片3张(用于制作宣传资料,只需电子版,可通过电子邮件或U盘发送)。
(二)资格审核。
广东省商务厅对参评单位进行初步审查,确认参评资格。
(三)专家评审。
邀请行业专家、资深学者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参评案例进行综合评分,确定“广东省数字贸易优秀案例”的入选名单。
(四)公示。
入选名单在广东省商务厅网站进行公示,时间5天。如有异议,由广东省商务厅对异议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分类处置。
六、颁证及宣传
入选“广东省数字贸易优秀案例”的,将在第三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的“广东主题日活动”中发布并现场予以授牌,同时在主流媒体中进行宣传。
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发动辖区内企业、园区参评。参评单位于7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申报表及其佐证材料)报送至邮箱(member@zasto.org.cn)。注:申报材料的PDF版和电子文本请一并报送,文件夹命名格式为[案例]-单位名称+案例名称。
珠海市商务局
2024年7月18日
(市商务局联系人:万海兵,联系电话:2228710)
(市服务贸易和外包行业协会联系人:许艳艳,联系电话:0756-6907920,邮箱:member@zasto.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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